36岁的阿雪(化名)没有想到,只是一场简单的流产手术,最后竟然严重到子宫被切除,受到极大打击的她愤而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0余万元。日前,在镇江润州法院的调解下,阿雪得到20余万元的赔偿。
今年7月,已育有一子的阿雪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到镇江市区某医院要求终止妊娠,医院检查后,当天下午进行流产手术。4天后阿雪自行分娩出死胎,因胎盘娩出不全流血,医院给予清宫,行填充式止血。而流产手术10日后,阿雪仍有少量出血,医院再次给予清宫。
此次清宫后第二天,阿雪仍然出现流血,检查后发现红细胞、血红蛋白明显降低,症状危险。家人立即将阿雪转入其他医院治疗,但由于耽搁时间过久,宫体严重受损,不得不进行子宫切除术。
阿雪认为,进行流产手术的医院未进行认真检查和实施诊疗手术,并且后续补救措施不力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医院的过错行为是导致其子宫被全切的全部原因。于是,阿雪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和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30余万元,而医院认为诊疗行为没有错,出现这种后果的原因是个体差异所导致,只愿意承担阿雪的医疗费用。
审理中,镇江润州法院法官就此事积极咨询医学专家,针对性地运用情、法、理消除原、被告之间的对抗情绪,逐步缩小双方意见的差距,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日前,20余万元赔款已全部自动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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