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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感谢费拿提成 涪陵三医药“蛀虫”栽水
www.yongyao.net  2012-12-24 15:40:10  来源: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cq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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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感谢费、提成费共50多万元,涪陵区医疗系统的3名院长栽了。时间长达7年之久,监管部门在干什么?

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感谢费、提成费共50多万元,涪陵区医疗系统的3名院长栽了。记者昨日获悉,原涪陵区中医院院长郭川、原涪陵区新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何国栋、原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院长周廷华因受贿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涪陵区法院透露,2004年至2011年期间,郭川利用其担任涪陵区中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茶楼、饭店、办公室等地受贿他人财物30万余元。案发后,郭川于今年4月分两次向相关部门退出赃款7万元,5月和7月分别向办案机关退出赃物纯金生肖匾一枚、赃款2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没收其犯罪所得赃款9万元及纯金生肖匾一枚,追缴其犯罪所得赃款21.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间,何国栋在担任涪陵区新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院药品采购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药品销售商蒋某等人提成款共计19.59万元。今年2月29日,何国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11.7万元,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没收犯罪所获赃款11.7万元上缴国库,追缴犯罪所得赃款7.89万元。

而2011年1月至今年2月期间,原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院长周廷华利用职务之便,为医疗器械商提供便利,共收受他人财物6万元。今年4月19日,周廷华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赃6万元。据此,涪陵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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