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再发通知 临床停用“齐二”所有药品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权威部门的最新检验结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中,又有4个品种被确定为假药。这4种药品为: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葛根素注射液、盐酸萘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舒其松)。
昨天,市卫生局向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对库存和使用的药品进行全面清点检查,停止购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所有药品;各医疗机构制剂室要暂停使用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丙二醇,对库存的丙二醇进行控制和检验;对已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制造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暂控。临床近期使用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的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对相关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如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要积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全力救治,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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