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之间的“红罐”官司将于4月22日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本周一,加多宝与广药就红罐装潢诉讼案交换了证据。对于双方而言,此次诉讼均是关键一战。
历时近一年的红罐凉茶装潢诉讼案,在经过双方多轮口水仗之后,终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此次诉讼,对于双方而言,均属于输不起的争夺战。
广药方面表示,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侵犯了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药还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广药集团之前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现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特有装潢权也随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集团。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以及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包装装潢的使用权至2010年5月2日终止。
此前,多位法律界专家曾表示,王老吉凉茶特有的红罐、红瓶包装装潢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广药,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包装侵犯了广药的权利。
不过,加多宝方面则表示,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才是知名商品,而自行设计并注册专利的红罐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1997年获得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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