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4日发出了2014年第1号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称,近日,该会收到十余起消费者关于“新型糖尿病治疗仪”的投诉。反映他们看到报纸刊登的免费赠送糖尿病治疗仪的广告,在支付不菲的耗材费后获得“免费”仪器,使用后发现治疗效果与宣传不符,更有甚者,经营者以需要另外购买药物配合治疗或购买足额药物报销药费为由骗取消费者巨额药费。
该消费警示提出,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经营者虚构中医药机构名义,通过正规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受骗人数较多。但由于被诉单位均为虚构的主体,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难度。二是经营者打着免费赠送的幌子,对产品及其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诱使消费者上当。三是经营者通过定期电话回访忽悠消费者另购药品配合治疗,诱使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四是经营者在广告中不载明真实主体名称、地址,仅刊登销售电话,致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自身所患疾病一定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加以认识,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对出现所谓不打针、不吃药、保证痊愈等说辞的产品广告要提高警惕。
消费者购买疾病辅助治疗仪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经营主体,在认准产品批号等相关文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此外,消费者购买产品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防权益受损时作为投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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