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等10个专业13种类型的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对内镜诊疗技术准入管理、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作出规范。
《规定》明确,内镜诊疗技术分四级进行管理,其中三级和四级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据了解,卫计委将负责制定和发布各专业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三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参考目录、各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规定》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工作,指定或组建各专业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
《规定》要求,新建的二级以上医院拟开展四级内镜诊疗技术须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试运行,通过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和复核方可正式开展相关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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