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全市二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首批推出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子宫肌瘤和计划性剖宫产等15个病种。
昨日,市人社局就关于单病种医疗保险报销问题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职工医保分退休与在职,退休参保人员一至三级均可报销95%;居民医保分一档和二档,最高可报销85%。
单病种收费标准是多少?
标准以二级医院为基础
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但以下三种费用仍需参保人员自付: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疗保险限额以上的费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用血补偿金及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按规定收取费用(其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剩下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
《通知》规定,单病种结算于10月1日在我市二级医院实施,但鼓励一级和三级医院也推行。具体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以二级医院为基础,一级医院在二级医院的基础上,下调5%;三级医院在二级医院的基础上,上浮10%。
住院定额费用如何分担?
最高可报医疗费用95%
单病种报销标准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分在职和退休。其中,在职参保人员一级可报销90%、二级可报销87%、三级可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一至三级均可报销95%。
而居民医保分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员,其中基金为一档一级参保人员支付80%、为一档二级参保人员支付60%、为一档三级参保人员支付40%;此外,二档一级参保人员可报销85%、二档二级可报销65%、二档三级可报销45%。
最后,《通知》规定,经办机构会根据年度医保基金预算,对单病种发生应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实行按月结算支付。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
另据了解,我市已试点执行15个单病种的收费标准,年底前再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医保结算定额是多少?
不能超单病种收费标准
经相关部门调研商讨决定,对医疗机构的实际费用高于单病种收费标准的,一律按收费标准确定为医保结算定额;实际费用低于单病种收费标准的,医保结算定额不得高于该病种实际医疗费用的120%,最高不能超出该病种的单病种收费标准。
另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因单病种就医过程中,所需用药、治疗、检验、检查等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限制,参保人员也不承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费用。
对于医疗机构执行力度,《通知》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全年收治第一诊断的单病种病人,不得低于95%的人员按本办法结算医疗费用。对低于95%的,经办机构应按95%的人员数,以单病种医保结算定额标准纳入年度清算。
相关新闻
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年内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区县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深化区县公立医院改革,年底前,全市20个区县进行试点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并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我市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将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据介绍,补偿过程中,我市也将适时调整药事服务费的结构和总量,完善药品零差率政策。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并在年底前公布一份最新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的价格。
- 2010.12.31
- 2011.01.03
- 2011.04.22
- 2012.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