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会同中关村管委会共同启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国际普遍实行的药品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除药品企业外,药物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己设立企业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其他药品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推向市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我国药品批准文号都是由药品生产企业来申请。这项制度试点后,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与生产企业相分离。实施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这是因为新制度使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成为研究成果的真正主人,他们会更“用心”关注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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