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清查药品批准文号17.9万个
记者从13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清查17.9万个药品批准文号,注销或撤销近5000个药品批准文号。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了3.6万个药品注册和3.1万个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
据介绍,在生产环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专项检查等共计5.8万余次,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14张,撤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5张,收回《药品GMP证书》275张。
在流通使用环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市场抽验,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监测移送违法广告35.3万个,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595个,对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2306次,移送关闭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网站1844个。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和中药注射剂实行电子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表示,“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步入科学监管的轨道,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监管工作持续加强,为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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