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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打击制售假药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www.yongyao.net  2007-9-18 10:26:4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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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彻底打击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分子,目前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在探索联合办案机制,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但联合办案过程中,由于工作任务、性质和特点等不同,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组织形式的临时性

目前,联合办案多为遇到重大案件临时商量、临时合作的形式。因此,在办案人员组成和工作方案的制定上一般都是临时决定的,组织、行动上往往缺乏周密性、计划性,容易出现配合不默契、步调不一致、互相观望或各自为阵,甚至互相推诿的现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双方合作办案的效果。

业务领域和工作标准的差异性

在联合办案过程中,各部门行政人员执行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有着不同的行政权限。联合办案双方彼此不熟悉对方业务,导致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按照各自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行事,调查取证工作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行动中互相取代,甚至超越职权、越俎代庖,把执法主体搞成组合体,即把执法队伍搞成“张三的衣服、李四的鞋帽”式的组合体,导致行政违法。

经费来源的短缺性

联合办案人员多,涉及面广,所需交通、通讯等费用较大,但目前联合办案经费来源短缺、上级拨付较少甚至没有联合办案专项经费,导致办案经费不足而查处不及时,联合办案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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