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须明确身份
“收支两条线的争论说明,新医改开始触及到一个深层次问题:医疗单位的性质应该如何确定?”中国医疗投资高峰论坛组委会秘书长田小榕指出,从1950年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第5242号文件颁布开始,无论公立、私立的医疗机构,全都是不进行工商登记、免征工商业税的,“这意味着医疗机构的定位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卫生部门对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与此相关的。但目前的医改倾向是"医保部门向医疗单位购买医疗服务",那么,医疗单位似乎又应该是企业性质。”
据了解,从2000年开始,有关部门提出对医疗单位施行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但依然没有明确医疗机构的性质定位问题。
“现在必须明确医疗机构的企业性质,这样才能便于政府采取真正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加以引导和管理。”刘国恩教授表示,“当初制定卫生经济政策时,出台包括财政经常性经费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留给单位等政策,基本是以卫生机构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为前提的。这样的政策已经不适合了。”
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今年离任前曾经指出,目前中国96%的医疗卫生资源投向政府主办的公立医院,这样的卫生资源分布结构很不合理,今后要对一批公立医院实行改制。政府在保障居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前提下,会适当引进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金发展医疗事业”。
“从现实看,目前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是依赖自身资金积累、申请政府财政拨款以及个别银行贷款。其自身的归属性质往往导致融资渠道限制较大,甚至令医院错过发展机遇。”田小榕分析认为,“十月中旬国务院高层很可能会对医疗卫生改革做出重要的阐述和指示,这将深刻影响新医改政策的制定。届时,新医改对一些政策层面和法律层面的不确定性将会有具体的解释和操作建议。”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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