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籍不在江北的住校学生可自筹资金由学校统一参保
从11日起,作为“全民医保”试点之一的江北区将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办理。昨天,江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透露,参保范围为具有本区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学生,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选择二档水平的参保人员住院最高可报61800元。
家庭户籍不在江北
住校学生也可参保
据了解,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按年度缴费。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员应选择同一档筹资水平参保,选择档次一经确定,两年之内不得变更。
对于学生如何参保,该负责人表示,家庭户籍在江北的在校学生,应随家庭参保;家庭不在该区,但户籍在该区学校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参保;家庭、户籍均不在该区但常住该区学校的学生,可自筹资金由学校统一参保。
二档参保年缴120元
一年最高报61800元
据悉,江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缴费10元,二档每人每年缴费120元。参保人员须在每年10月1日至12月5日之间自行到辖区社保机构缴纳次年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然后从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次年参保费用的,视为自动终止。
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也就是说,在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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