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冰虽然被打破,但要真正做好药品召回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依据《办法》,药品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费用。针对这项硬性规定,一家民营制药企业的老总认为,要求企业主动召回,国家应该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他说:“药品安全是一个大问题,不是一纸召回就可以改变的。”这位老总说:“在现有环境下,企业利润被进一步摊薄,如果要求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建立质量监控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那么相关部门在药品定价和招标环节就要考虑到这方面的隐性成本。”
另一个现实的状况是,中国药品流通领域的混乱状况,不但使药品价格高高在上,也为实施药品召回平添了诸多难处。很多企业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药卖到哪里去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国内制药企业现有6000多家,大型企业只有300余家,还有1000多家仍在亏损中挣扎。这些企业中有多少能负担起召回成本呢?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欣弗”事件爆发后,面临着3500多万元的召回成本,这还不包括自身停产的损失,该公司懂事长裘祖贻也因药厂陷入困境而自杀。
对此,业内专家庄一强认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中,政府有必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并且费用确实应该由企业出,因为召回所需费用是企业产品制造的合理成本。但现在的问题在于,之前我们没有将召回的隐性成本加入到成本核算,这需要转变观念,转变做法。
海军总医院主任药师孙忠实表示,对于勇于承担责任的企业,应该对它的行为进行褒扬。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有药品不良反应补偿基金制度。所有加入联盟的企业会拿出每年收益的7%左右(各国标准不同)进行汇总后用于可能的对药品受害者的补偿,这一举措也使企业免除了后顾之忧。
国家药监局证实,200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达369392份。这近37万份病例中有多少是由于药品引起的,又有多少药品实施了召回,目前没有权威数据。专家认为,药品召回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但也需要配套措施的跟进。他们说:“我们说四个轮子走路,这四个‘轮子’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追求药品安全,说到底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后,如何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是必须解决的课题。
相关链接:
拜耳召回拜斯亭
2001年8月,德国制药巨头拜耳公司公开承认,世界上发生的50多个死亡病例与该公司生产的降低胆固醇药物西立伐他汀(拜斯亭)有联系。拜耳公司主动在全球暂停这种药品的销售。拜斯亭的停销及回收使拜耳蒙受了10亿欧元的损失。
默沙东召回万络
2004年9月,默沙东公司对外宣布,将对其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王牌药物万络(罗非昔布)实施全球召回,原因是服用万络18个月以上可能会导致心脏病和中风几率升高。10月1日,万络全球召回计划开始实施。此后不久,默沙东(中国)的经销商存货回收也启动,据说默沙东因此损失70亿美金。
国内首例药品召回
2006年5月8日,武汉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对武汉某医药公司下达《责令召回药品通知书》,指出该公司经营的3个批次的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所标示的有效期与国家标准规定不相符,存在导致消费者有效期之外使用药品的隐患。责令该公司在武汉市新闻媒体上公告召回上述药品,并于30日内完成召回。
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