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医改工作报告强化政府主导地位,政府投入兼顾医患双方。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部长陈竺向会议报告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报告显示,医改方案把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放在首位。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陈竺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政府投入兼顾供需双方
报告在明确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时指出,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陈竺说,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陈竺提出,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卫生投入责任。政府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报告提出,要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降低药品价格。采取增加财政补助、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40元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26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余功斌介绍,目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财力的增强,明年政府将继续提高对这两大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水平。
余功斌说,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老百姓没有钱看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