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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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www.yongyao.net  2007-12-17 14:01:4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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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13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市州上交国家及省32元,留用18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市州交国家及省52元,留用18元)。各市州留用报名费13元。

六、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的征订及发行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联系电话:0431-5658539。其它发行方式在省职考办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省职考办网站上(www.jlzkb.com)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

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全部科目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人事职考部门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在省职考办报名的,领取地点另行通知;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证书工本费。

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发[2000]462号),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八、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各级人事、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一是要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件。二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必须配备得力的专门人员,配备宽带网、计算机、摄像头等网上确认设备,保证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在现场确认时,考试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

2.2008年人机对话考试规模有所增加,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确保人机对话考试顺利进行。

3.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中要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卫生厅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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