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斐然 安监发生转折
www.yongyao.net  2007-12-6 14:23:01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生产

生产领域的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派驻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这些在专项整治中连续出台的新举措,筑牢了保护公众健康的堤坝。

2006年,震惊公众的“齐二药”事件,让药品监管工作成为热点话题,GMP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和人们的谈话中。近年来,一些反响强烈的药品质量事件都是企业擅自违反药品GMP要求和规定生产工艺所造成的。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行政监管领域推出了“飞行检查”。

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飞行检查”自此成为药品监管的有力手段之一。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派出GMP检查组12192次,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8家,停产整顿200家,收回药品GMP证书157家,撤销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证53家。飞行检查和动态监管有效地加大了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派驻的药品生产监督员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监管,是专项整治中出台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专项整治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上千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了1300余名监督员。

然而,靠他律更要靠自律,各种检查措施固然重要,但是,如果生产企业不能自觉地承担起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即使制定了有效的制度,也不会发挥最大的功效。2007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东启动了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由企业法人代表聘任质量受权人,由受权人全权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凡是有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活动,企业的质量受权人都可以作出决定或行使否决权。在被赋予了权力的同时,受权人也承担了比以前更大的责任。受权人须经当地药监部门培训,并接受备案管理。广东省为此专门出台了地方规定。

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派驻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这些在专项整治中连续出台的新举措,为的都是同一个目的,就是消除药品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筑牢保护公众健康的堤坝。

流通

为了规范药品说明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后,“一药多名”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患者是在流通环节中开始接触药品的,在这一环节中,药品广告和说明书是患者获取药品信息的主要来源。毋庸讳言,获利冲动是企业的生存本能。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部分企业在撰写药品说明书和发布药品广告时,存在夸大甚至编造疗效的倾向。

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依据这项法规,检查人员对已上市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责令相关企业对3435个品种的药品说明书进行整改。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加强对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称的规范管理,此举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困扰消费者多年的“一药多名”现象。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工商总局修订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并公告了相关措施,国家工商总局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加大了打击力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