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遗憾的是,如果家属及时签字,她本来还有生的希望。”北京朝阳医院的医务人员谈起此事,语气中充满惋惜。
11月24日晚9时,北京朝阳医院行政楼内依然灯火通明,数家媒体和该院相关负责人聚集在小会议室内,就11月21日发生在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丈夫拒绝签字,产妇母子双亡”的悲剧进行了紧急沟通。
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在某网就此主题进行的投票中,70%以上的人认为丈夫应该对孕妇和胎儿的死亡负责,20%以上的人认为医院、医师或医疗制度应该对孕妇和胎儿的死亡负责。
经历过此次悲剧事件的朝阳医院医护人员并未在意媒体的纷纷攘攘,面对两条生命的逝去,他们说,自己心里充满了遗憾和悲哀。因为,这是一个本来有可能避免的悲剧。
希望,被三次拒绝
“我从事医疗工作已经20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赵立强是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分管临床的副院长,他亲历了整起事件。
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22岁的孕妇李某在丈夫肖志军的陪同下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呼吸科门诊求治已经拖了10多天的重感冒。到医院之前,夫妻俩先是去的一家个体诊所,但李某的病情之重吓得个体医生连忙开车将他们送到医院。呼吸科副主任杨汀是首诊大夫,她对患者的印象很深:“当时孕妇是喘息样的呼吸,心率非常快,肾功能也非常不好,没有尿,情况非常不好。很多话都是陪同来的丈夫说,她只是闭着眼睛在那儿喘。”杨汀马上请妇产科医生会诊,妇产科医生认为情况非常紧急,需马上住院。
朝阳医院为紧急状况和救助贫困急重病人设立的“生命绿色通道”立即运转起来。这对夫妻是湖南来北京打工的,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医院医务处马上办理了紧急欠费住院手续,让孕妇直接入院,并组织ICU等各部门急救力量到妇产科病房紧急会诊。此时,李某已经陷入昏迷。京西院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曹志新当时参与一线抢救,他回忆说,经过检查才发现,李某已经表现为严重的呼吸和心脏衰竭,经过会诊,决定先施行紧急剖宫产手术,这一步进行以后,才能展开进一步的抢救工作。
但是,令医护人员没有料到的是,肖志军拒绝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他拒绝手术。
赵立强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无法理解这位丈夫的行为:“他面无表情,说什么都不理,后来他说她(李某)只是感冒了,过一会就好了,他是坚决不同意手术。”进一步做工作,肖志军终于动笔了。“这就是当时的那张手术同意书。”赵立强向记者出示了那张最终决定了李某命运的同意书,肖志军写道:“拒绝剖宫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短短的几行字后面,肖志军署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下时间“2007年11月21日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