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与《医疗救助管理条例》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在普通的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没有强制治疗权,除非是诸如精神病人发疯危害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况。医疗行为具有侵害性,手术是开刀,手术有创伤,药物也有毒副作用,因此根据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为病人实施任何检查治疗都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对患者给予充分告知。如果在充分及时告知的前提下,患者仍然作出不理智的选择,那么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应该完全由患者承担责任。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病人的治疗决策,实际上是有两把锁把关。一把是医务人员的专业诊断,一把是患者及家属的自身考虑,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当时估计,如果剖宫产施行的话,经过后续的急救,患者能够脱险的希望依然小于50%。”京西院区呼吸与重症监护科主任曹志新说,即使面临巨大的风险,医务人员仍然一直没有放弃努力。
特例暴露社会问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撰文表示,肖志军事件是一个特例,类似这种极端特例,暴露的是医患关系紧张的环境下,患者对医务人员缺乏信任而导致的社会问题。
有评论者认为,因为患者不理解、不配合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屡屡发生,这也导致医生在治疗时畏首畏尾,长此以往,只会加重恶性循环。
作为长期在医疗第一线工作的专家和一家大型三甲医院的管理者,王辰深感医患和谐,特别是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对患者战胜疾病的重要性。他说,医务人员和患者是为了达到战胜疾病这一共同目标而走到一起来的,医患关系的核心内涵是共同抵御疾病而结成的目标和利益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双方的相互信任、理解与协调配合是有效防治疾病的基本条件。医务人员要努力提高道德与执业水平,提高自身人文修养,深切地理解患者,认真与患者交流,解答患者的各种疑虑与问题,同时也希望患者及家属要尊重医务人员,理性对待就医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与医务人员一起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
借助媒体,经历此次悲剧的朝阳医院医务人员向社会呼吁,医学是纯洁的,这种纯洁既需要医务界以高尚的职业操守来体现,也需要被社会珍重地加以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医务工作者、患者及社会各方不懈努力。
由这起悲剧引发的思考与讨论没有就此结束。它之所以成为焦点,还在于其暴露出的法律与医学伦理问题:生命权应该如何尊重。对此本报将持续给予关注。 (11.27)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