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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签字致妻儿死亡:特例暴露社会问题
www.yongyao.net  2007-12-3 14:32:1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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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从16时30分孕妇被送入病房,医生一直跟他谈到17时,肖志军坚持自己的主张。17时开始,李某状况恶化,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已经多达三四十人。一位护士急得直掉眼泪,恳求肖志军说你签了吧,你赶快签吧,再不签人就死了。周围病房的病人和家属也都出来帮助医生一起劝说,有的病人家属甚至攥着他的手让他签。肖志军表现出惊人的固执,丝毫不为所动。

肖志军迟迟不签字,甚至让院方怀疑两个人到底是不是夫妻关系,于是通知了“110”。民警核实两个人是合法夫妻后,也加入到劝说者的行列。随后,医院又叫来值班的具备精神专业知识的神经科大夫,对肖志军进行简单的诊断,结果是“患者家属意识清楚,暂不考虑精神障碍”。

肖志军始终没有改变主意。17时30分,李某的呼吸和心跳停止,医生开始做抢救性治疗,好不容易把呼吸和心跳都恢复过来。这个时候,医生再次找到肖志军,要求他签字,同样被拒绝。经过三四次心脏停搏及复苏抢救之后,晚上7时25分,医生终于回天乏术。

在场的人都非常难过,一名主治医生在停下心脏按摩后,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淌。

为什么不签字

“你为什么不签字?”这是几天来,肖志军被问到的最多的问题。肖志军缩着头,肩膀耸起,双手紧握在胸前,眼睛盯着自己脚上那双满是灰土的旅游鞋。这是从悲剧发生之后,他面对别人唯一的姿势。

和他木讷的外表不同,肖志军在同事和老板的印象里,是一个很有礼貌、颇会来事的人。他自己也说,尽管初中没毕业,但早已经闯荡过四五个大城市了。在媒体面前,他表现得颇有技巧。“小时候和尚给我算过命,妻子要被人害死”的故事,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是必说的。更多的时候,他面对媒体说话常常自相矛盾,让众多记者不知道该相信哪一句。“医院要我签字的时候,我觉得是要把责任都推给我!”“就是不签字,医生也应该给治呀!”“我觉得医生的治疗方法不对。感冒不是这么治的。我觉得自己没错(指要求开药回家治疗)。”“我不懂怎么治感冒。一点不懂。就是觉得医生要害命。”

肖志军不断地指控医生“是凶手”。他说自己从来没去过大医院。对于医生的印象,他全是道听途说。

这两天,肖志军没有出现在医院,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到底为什么不签字,成了一个谜。

苛责医务人员没有道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当所有人的注意力开始转向逝者的善后事宜的时候,有律师表示,要起诉医院企图借助患者家属不签字摆脱责任行为。同时,媒体和网络也出现了质疑医院的说法。

“说肖志军不签字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他签在知情同意书上的是一句明确表态的话。”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朝阳医院法律顾问胡文中表示,肖志军的签字显示了三层意思,即选择药物治疗,不做剖宫产手术和后果自负。“在这起事件中,医院尽到了告知的义务,没有进行手术完全是因为病人家属拒签手术通知单造成的,医院没有任何责任。”有人认为,医院是想借助手术知情同意书摆脱责任,胡文中认为这种质疑很外行。“签名只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选择。即使签了字,医院照样会对患者负责任。”

胡文中表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文规定,手术和其他一些特殊治疗,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应当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的签字,这个已经写得很明确。就是必须应当,没有说是可以或者可能,或者有其他的情况。就是说这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33条第9款规定,因为患者或者患者一方的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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