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发明的发明点在于从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宽范围中选择窄范围或个体。选择发明与现有技术间存在着从属关系,如果要实施选择发明,就要注意现有技术的法律状态。
选择发明近来在化学领域,特别是医药领域中显现出了其重要性。
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在通式化合物中优选某一化合物,以及作为在先发明的消旋体和在后选择的光学异构体之间的关系等。本文就选择发明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选择发明是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与公知的较大范围相比,所选择的窄范围或个体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而选择发明专利希望得到授权,必须至少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条件。
所谓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选择发明中所选择的窄范围或个体在现有技术未提到的,也即不被他人直接得知该窄范围或个体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具有新颖性。所谓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选择发明如果能够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那么也具备创造性。而实用性则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举个例子,已公开的文献中提及,可利用缓慢给予长效局麻药消旋丁哌卡因作为止痛药剂。奇罗泰克技术有限公司经过研究发现,左旋的丁哌卡因可以作为实用的长效止痛剂,且没有右旋的丁哌卡因带来的心脏毒性,因此该公司申请了名为“应用左旋丁哌卡因治疗慢性疼痛”的专利,并于2001年在中国获得专利授权。
选择发明的发明点在于从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宽范围中选择窄范围或个体。因此,选择发明与现有技术间存在着从属关系,现有技术覆盖了选择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在表面形式上构成了对选择发明的制约。如果要实施选择发明,就要注意现有技术的法律状态。
-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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