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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简介
www.yongyao.net  2008-1-14 13:47:5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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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滚动期限为两年,共设7个科目。北京地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及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

二、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   科 目  考试型式

1 共考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客观题

2 药学类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类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报考选择科目: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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