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在北京实行一年后的事实表明,最大的赢家,并不是意料中的老百姓。
“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后,社区普药降价了31.3%,而不是此前媒体所报道的36%”。在药品零差率试点启动一整年之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高运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12月25日,北京市政府宣布,将在2007年实行两大民心工程:公交系统IC卡与普通药品零差率(包括青霉素在内的普通药品价格低廉,特效药由于专利保护价格昂贵)。
后者对北京市卫生局划定的324种普药实行“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优先使用”。由于政府大批量直接采购,将这批普药价格压低了21%之多;同时,药品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15%的差价被取消(是为零差率),一些媒体将其简单计算为普药价格下降36%,民众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
为方便计算,高运生假定某种普药的批发价为100元。在零差率实行之前,该药零售价为115元(100+100×15%);集中采购之后,普药价格为79元(100-100×21%)。一些媒体计算的失误在于选择错了分母,36元除以100元当然会得出普药降价36%的结论。问题是,分母应该选择为普药零售价的115元,这样,36元除以115元之后,得出的数字就是31.3%。
谁赢谁输?
1月21日上午,《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甫一落座,事先得知本刊采访意图的高运生就举着手中的统计结果说: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在详细计算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之前,高运生先给记者上了一分钟的基础课:200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药费收入430亿,其中药费150亿。
总收入中,395亿来自本市患者,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140亿,考虑到个人担负20%(140×20%=35亿),基本医疗保险和参保个人共支出175亿,占本市医药费支出的44.3%;公费医疗支出106亿,按个人负担15%计算,公费医疗和个人共支付124.71亿,占本市医药费支出的31.6%。另外3个支付群体则为自费人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群、商业保险人群。
从上述统计中即可看出,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全市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
尽管2007年全市普药零差率销售额尚未统计完毕,但根据以往数据,高运生估计,2007年药品零差率销售额为6.18亿,如果加上15%的差率,原零售价应为9亿。
这样,在整个2007年,北京市因为实行零差率之后的让利即为9-6.18=2.82亿元。
根据之前的统计,2.82亿元的让利,医保(含个人)享受到2.82×44.3%=1.25亿。其中,个人享受了0.25亿元(1.25×20%),医保机构享受了1亿元(1.25×80%)。
同理,公费医疗(含个人)享受到总计8911万元的让利,其中个人享受到1337万元,公疗机构享受到75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