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全市在职职工的4项互助保障计划近日作出调整:在原来只给赔付金的基础上,新增了住院和生活两项补助金;4种妇女特殊疾病扩大到6种;同时新增了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表示,这种互助保障计划不同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以职工互助互济的形式,帮助遭遇不幸的中低收入职工渡过难关,避免职工因病致贫。参保方式是职工将互助费交给单位工会,由工会进行团体投保。据悉,这种互助保障方式在本市已开展了12年,共有8万多职工得到理赔,累计赔付和慰问达1.4亿元。
据悉,今年全市参保职工达到130万人,保费总额达5000万至6000万元。未来三年,参保职工计划扩大到220万人。据市总工会的数据,目前本市在职职工共有400万人。
新政详解
■新添住院和生活补助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原有的在职职工四类互助保障计划,即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此次都进行了重新调整,修改了部分条款。“最大的改变就是增加了住院补助和生活补助,加大了保障范围和力度。”北京办事处理赔部部长刘景岩说。
比如,在重大疾病方面,共设九类赔付范围。本市在职职工只要交纳每份90元的互助费,在三年保障期内,如出险,可领取5000元治疗费用。此次新调整后,职工还可领取康复休养互助金(即住院补助)1500元,并根据治疗时间按每天2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补助金,每份最多可领取10100元。
在住院医疗方面,职工只要交纳每份50元的互助费,根据职工从社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将给予扣除起付线后最高报销的70%。在意外伤害方面,可根据不同交费档次领取相应数额的生活补助和住院补助,因意外事故死亡还可领到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据悉,调整后的互助保障计划均已于近日开始施行。
■女职工特殊病增两种
根据新调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原来的“四病”调整为“六病”,在子宫颈癌、卵巢癌、乳腺癌、子宫内膜癌的基础上增加了输卵管恶性肿瘤和绒毛膜癌。
在职女职工只要交纳每份36元的互助金,在两年内如出险,可获得1万元赔付金;同时,按新调整的方案,还可领取2000元住院补助,每天享受26元标准的生活补助,每份最多可领取16680元。
“相对新增的补助种类,职工所须交纳的互助金由三年30元改为两年36元,也就是说,一年多交8元,就能享受更多保障。”刘景岩说。
■新增职工子女意外险
在四类互助保障计划的基础上,此次还推出了《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未满18岁的身体健康的子女都可参加,每份交纳互助费50元,出险后,每份赔付身体伤残互助金1万元。如因意外事故身亡,可一次性领取精神抚慰和丧葬互助金2万元。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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