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2003年下文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门诊”、康体保健、民间特色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然后在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即可。由此可见,对于公立医院开设收费服务的“特需门诊”卫生行政管理和物价部门是知晓的,但仅仅是“价格备案”,对于“特需门诊”的运行方式、管理规范却基本缺乏必要监管,实事上形成了“管理真空”。
鉴于当前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人近日召集各医院相关人员了解特需服务的情况,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随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医院三大公立医院宣布取消交钱就可优先的“特需门诊”。
记者近日在南宁市其他一些医院看到,部分医院已贴出取消“特需门诊”的告示,一些昔日人来人往的“特需门诊”如今冷冷清清,而普通门诊排队候诊的情况依然十分普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龚智峰说,正如很多患者反映的一样,“特需门诊”发展到后来,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普通门诊的医疗公共资源,而每一名患者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权利。“有钱人”交钱后可优先看病,这损害了普通患者的公平权利,有侵占公共资源之嫌,应该顺应民意取消。
有些变味的“特需门诊”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在全国各地的公立医院里,“特需门诊”已逐渐成为特殊的行业现象,而且“特需门诊”“变味”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多数地方交50元至500元就无需排队甚至越过排队候诊患者、直接面见专家就诊,一些大中城市收费甚至更高。
在医疗方面,公民无论年龄、性别、贫富如何,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医疗资源的权利。尽管反复强调是针对特殊患者的特殊需求提供特别服务的便民措施,但“特需门诊”慢慢开始变味的事实却不容否认。如今,不少地方提供特需服务的前提已经不是“患者的确有特殊需求”,而是变成患者有能力、有意愿支付价格不菲的“特需门诊”挂号费,先决条件似乎从“是否有需要”变成了“是否有钱”。难怪有人认为“特需门诊”已成为一些公立医院“高收费”“敛财”的工具。
“即使确有患者需要特需服务,收的钱也应该补偿给损失时间的排队患者,而不是医院。如果医院心安理得地把特需服务费揣在自己的腰包里,这与号贩子、票贩子有什么两样?”市民叶祝颐说。
市民许广崇认为,医院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差异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特需门诊”服务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比如针对孤寡老人、产孕妇、残疾人等。但医院要给患者提供特殊、快捷和高质的就医服务,应该为“特需门诊”设立专门的挂号区、就诊区和检查区,更要配备相应的会诊医生。
广西工人医院院长葛宪民透露,从运行管理成本上考虑,几乎没有哪家医院会为特需患者提供独立的门诊通道和检查设备,也就是说医生和检查设备几乎都是共用一套,这样势必会造成对有限医疗资源的争夺,在这种争夺中,普通患者公平享受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权益遭到了损害。
“这种变味的‘特需门诊’应该取消。”葛宪民说,“医院需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应对患者的多层次需求,比如对情况紧急的患者如孕产妇,以及特殊患者如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提供方便就医的‘绿色通道’,力争随到随诊,而不是设立这种费用的门槛损害多数患者的利益。”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