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5号),我省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9-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的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2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于6月5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6月1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有关考试用书征订,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20-37886902;地址: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天誉大厦西塔)1304房;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1、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