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制药厂药品污染引发多起药物损害事件范围涉及北京安徽等多个省市调查中相关人员隐瞒违规生产事实
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是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被“摘牌”的导火索。
受关注的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主角”终于受到严惩: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注销这家药厂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这起造成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一些白血病患者药物损害的事件,被认定为“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拥有60多年历史的名牌药厂被“摘牌”,是否能惊醒整个药品生产行业?
事件药品遭遇污染
连续出现不良反应
12日,记者来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工厂大门紧闭,门口的厂名标牌已被摘下。据了解,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发生后不久,这家药厂就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接到报告,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他们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两个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
“这些患者大多在腰椎鞘注中使用了甲氨蝶呤,用于杀灭脑部白血病细胞。”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血液学组副组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血液肿瘤科顾龙君主任医师是此次事件的会诊专家之一。
据介绍,甲氨蝶呤是较早用于白血病治疗的药物之一,已有半个多世纪历史。上海华联制药厂是我国甲氨蝶呤原料和制剂的生产厂家。
尽管在初步调查中,甲氨蝶呤药品本身未发现异常,但不良反应的范围进一步扩散,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出现了类似患者,不良反应的药品增加到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两种。9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这两种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被叫停。联合专家组赴沪调查,当地公安机关介入。
最终,真相被查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重大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而相关人员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肇事者、上海华联制药厂目前已受到处罚,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被注销。有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查“违规操作”
导致药品安全事件“又是一个违规操作,又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疏忽!”柴俊勇曾经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曾担任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他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近年来国内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违规操作”时常成为引发此类事件的“导火索”。
发生在2006年的“欣弗事件”,经调查,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操作,擅自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如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照章行事,再严格的技术标准、再完备的工艺流程,也不能保证质量安全。”柴俊勇说,“一条生产线,先后生产两种不同的药品,该如何彻底清洗肯定是有严格标准的,问题是你做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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