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违规操作”导致药品安全事件,首先暴露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淡漠。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表示,近年来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过度重视经济利益,放松流程管理,甚至“把该有的操作程序、环节、质检人员缩减了”,以降低成本。而在此次事件中,上海华联制药厂有关责任人面对调查,还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龙兴不久前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百姓健康,监管部门“如履薄冰”。而作为食品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生产企业,岂能把“安全责任”当作一句口号?
“有的企业常常夸耀,自己的产品合格率达到99%。但药品是特殊商品,生产企业1%的疏忽也会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柴俊勇说。
追问名厂被摘牌
能否惊醒制药行业
此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生产许可证、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的上海华联制药厂,是一家有60多年历史的医药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制药企业,部分主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50%左右。
“这样的老厂、名厂也被‘摘牌’,监管部门是动真格的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企业负责人说。
在今年启动的“大部门制”改革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专家解读说,此举有利于医药一体化管理,增强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能力,加强对公众生命安全的保障。
“要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光靠企业自律远远不够。”汪亮表示,除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这样的“软约束”,行政、司法等刚性约束不可或缺,“这些手段共同形成合力,才能促使企业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整治中常常遇到“打不痛”“打不怕”的尴尬,有的时候出现以罚代刑、一罚了之,而经济处罚不能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在许多发达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有严厉的惩罚性措施,违规者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可能付出名誉扫地、关门倒闭的代价。
“政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信号越来越强烈。”柴俊勇说,“一家老牌药厂被‘摘牌’,应当惊醒整个药品生产行业!”
大事记
■2007年7月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的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给白血病患者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一些人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
■2007年9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这两种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被叫停。联合专家组赴沪调查,当地公安机关介入。
■2007年12月
国家药监局召开发布会,会上发言人表示,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调查组的前期调查中,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当中,华联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
■2007年12月
国家药监局吊销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没收违法所得。该企业有关责任人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2008年4月1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称,药监部门已经对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所持有的120种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注销。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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