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之后,香港的控烟一度进入低潮。政府无暇他顾,控烟显然不在考虑之列。直到2005年,香港终于开始准备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
这时为了配合法例修订,委员会于2005年4月推出了无烟香港运动宣传片——口香糖篇及牙签篇。这两个短小的 DV片是在不断提醒市民:二手烟也会影响到你的健康。由于左伟国是医生,他想到用过的牙签传给别人再用以及吃过的口香糖再给下个人吃,就如吸到二手烟一样。正是因为二手牙签和二手口香糖激起了观众的恶心感,才会对二手烟有更深刻的认知。
2005年10月,法例修改仍未通过,其间纠葛的利益方——烟草商也在对政府施加影响。
为了督促政府下定决心,就要唤起更多市民的关注和支持。委员会又推出了新的宣传片——叉烧包篇。叉烧包是香港市民的日常饮食小点,再加上幽默的表达方式,再次传递了二手烟有害这个信息。吸烟的人会成瘾,难以说服,所以唤醒不吸烟者对二手烟的认识,建立控烟的群众基础为要,这也是委员会最为成功的营销之道。
不过条例的修订依然处于胶着状态,2006年年中时仍然没有进展。于是,“求救篇”出台了。“求救篇”中可爱的小姑娘抱着自己的布娃娃到处呼救,找警察叔叔和消防员叔叔:“我妈妈爸爸要被烟害死啦。”但是,他们显然都无能为力。
有趣的是,“求救篇”推出后,首先做出反应的是警察和消防员,他们投诉委员会,认为这个短篇损害了他们的形象。不过,好消息很快传来。2006年10月,立法会正式通过修订。
这样,委员会又推出了“成功立法篇”。依旧是那个小姑娘,这次一扫愁容,去告诉警察、消防员以及小朋友们:“ 立法了,我爸爸妈妈有救啦。”也算是给了投诉者一个交代。
难以复制的模式
根据条例最新修订案,现在在香港的办公室、饭店、酒吧、卡拉ok等很多室内场所吸烟的话,都将触犯法律,将被最高罚处5000元港币。事实上,从今年元旦至今,执行的最高罚款是1500元。
最可喜的是,香港政府专门设立了卫生署控烟办公室来执行条例。“我们有专门的执法队伍,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可以对违反条例的吸烟者开单子。”控烟办公室的干事向我们介绍。拿到单子的吸烟者就必须上法庭接受法官的判决,由法官决定到底罚多少。香港的法治早已深入人心,即便没钱给罚款,也要被判做相应的义工甚至监禁。
在委员会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看来,这个修订版仍然有遗憾:没有将麻雀馆(麻将馆)、商营浴室、按摩院、夜总会等室内场所囊括在内,而将这些场所的限制延迟到了2009年7月1日。但这次条例也将公园、泳滩和公共交通交汇处这些室外场所包括在内,算是很大的进步。
比较香港,内地的吸烟人群更加广泛,但在控烟方面需要做得还很多。香港2006年的吸烟人数是793000,占15岁以上人口的15%。而200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内男性吸烟者占15岁以上人口的60%。其中男医生吸烟者高达61%,女性则低于10%。
“就我的经验看,控烟是地区性的事情,只能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推广,每个地区想自己的办法。”左伟国如此表示。不过鉴于内地有六千万烟草相关从业者,而香港烟草全仰仗进口,完全没有烟草工业这个基础来看,香港经验在内地很难被复制。
可喜的是,目前上海正在进行调研,试图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将其上升为地方法规,而广州市市政府也在积极筹划控烟事宜。
9月11日,卫生部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宣布,将在烟盒上印骷髅头像等警示标志。
烟草的历史已超过千年,而控烟在中国,才刚刚开始。
来源:新世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