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会委员会标识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由世界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组成的,它的前身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最初名称“红十字会协会”,1991年改成现名。 联合会基于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原则开展工作,旨在激励、促进并推广其国家红会成员所开展的所有人道活动,从而改善最脆弱人群的状况。联合会创建于1919年,它指导并协调运动为自然和人为灾害受难者所提供的国际援助。在国际领域,它作为其成员红会的正式代表开展工作。它推动国家红会之间的合作,并努力加强其开展有效的备灾工作、卫生和社会项目的能力。
联合会的创建人是美国红十字会的一位领导人戴维逊,他成立联合会的目的之一是把各国红十字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类似国际联盟的组织,目标是提高卫生水平、预防疾病和减轻痛苦,作为各国红十字会与国际社会联络和合作的桥梁。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人道主义团体,其性质是非政府、非政治、非种族、非教派的,其宗旨是经常激励、鼓舞、便利和促进各国红十字会所从事的各种各样的人道主义活动,目的在于防止并减轻人类痛苦,从而为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做出贡献。1963年它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起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它也是联合国观察员。
联合会作为国际自然灾害救济的协调者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世界各地开展大规模的灾害救济活动。据统计,世界上每周平均发生一次较大的灾害,每三周发生一次特大灾害,都需要联合会及时发出国际救援呼吁。另外在世界的一些多事地区进行大规模的难民救济活动,这项活动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69年协商分工:因武装冲突引起的难民问题由国际委员会负责处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难民问题由联合会负责救济。联合会于1981年制定了一项80年代发展计划,协助尚未建立红十字的国家尽快成立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并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红十字会在医疗护理、输血献血、社会服务和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援助。
各国家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
各国红十字会系本运动的基本成员和重要力量,它们依据自身章程和本国立法从事符合运动任务、基本原则的人道主义活动,各国红十字会支持政府当局为满足各自国家人民的需要而开展的人道主义工作。
在国内,各国红十字会是独立自主的全国性团体,为其志愿工作者和专职人员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组织机构。通过开展有益于社会的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活动,各国红十字会与政府当局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减轻人类痛苦方面合作。同政府当局一道,各国红十字组织开展紧急救济活动和其他活动,救助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武装冲突受难者、自然灾害的灾民以及遭受灾害需要救助的灾民。它们传播并帮助政府传播国际人道法,宣传本运动的原则和理想,确保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保护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不得滥用。
在国际上,各国红十字会在物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救济武装冲突受难者和自然灾害的灾民,这类救济可以是服务和人员的方式,也可以是物质、经费和道义的方式,应通过有关国家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提供。只要条件许可,各国红十字会应为需要帮助的红十字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以便加强整个运动的发展。
本运动的最高审议决策机构是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简称国际大会),其成员有各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及日内瓦公约缔约国代表。所有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一起探讨共同关注的人道主义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最后做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国际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简称代表会议)是由各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代表所组成,实际上就是红十字运动成员的集合;代表会议讨论有关本运动集体事宜、政策问题或本运动成员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通常在每届国际大会前召开代表会议。
来源:用药安全网 作者: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