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销医疗费,解决了我的大难题,我也可以像‘单位人’一样享受医疗保障了。”这是参保人的共同心声。6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6月17日,已有180名参加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得到了总计约22万元的医保报销额。
今年4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南宁市全面推广,这标志着继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群众医疗保障在南宁市的全覆盖,3万元的最高统筹基金限额将大大减轻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之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究竟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居民在享受这一医疗保障时存在哪些疑问?记者对此做了一番调查。
实惠:保费低保额不低
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巫主任助理告诉记者,截至6月17日,已有180位参加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得到了总计约22万元的医保报销额。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惠从受益参保者得到的医疗费用报销款中就能看出来。巫助理给记者列举了几个例子:五塘镇二中小学的滕梓羽小朋友报销了1322.6元的住院费,广园社区王淇珍报销了1015元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朝阳社区的邱英华得到了8126元的报销款。
巫助理介绍道,成年居民每年缴纳120元,其中20元是划入参保者的家庭账户作为门诊费用,100元为统筹基金,而未成年居民缴纳30元,有15元作为门诊费用,15元是统筹基金。成年居民实际缴纳的统筹基金是100元,像邱英华,100元得到8126元的医保福利,实惠就很大,确确实实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负担。如果邱英华继续发生医疗费用的话,按规定,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可以享受统筹基金3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与商业医疗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三大优势:低保费、高保额、不限制参保者,患病者也能参加保险。这对于经济不是很宽裕且没有其他医疗保险的老人和孩子来说,是一个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好政策。
赞扬:受益居民很认可
参保不久就受益的居民,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连连称道。中山社区72岁的龚有贤老人,就是于去年10月12日正式施行的《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第一批医保受益者之一。龚有贤患冠心病已经有两年了,去年11月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他说,家里经济紧张,过去曾领过低保,一直没有医疗保障。去年11月,他主动去社区登记参保。今年1月,龚老突发心绞痛,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2000多元钱,市医保中心给报销了住院费用的30%约600元。龚有贤告诉记者,600元相当于他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如果要自费的话,家里负担就会很重,能报销这么多的医疗费用,他很感激,这个好政策确实解决了他的一个大难题。龚有贤说,他身边不少人对居民医保存在疑虑,如今有他这么个实例,大伙一定会打消疑虑积极参保,特别是身体不好的人,积极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