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母亲覃佐清老人在4月份参保不久,就因病住院,现在还在医院治疗。李先生说,家里经济比较困难,还好帮母亲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如果能报销30%的医疗费用,也大大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李先生告诉记者,身边的参保受益者不在少数,他一位朋友的母亲住院治疗脑瘫、中风,到医保中心报销了3000元左右的医疗费用。
困难:惠民政策待宣传
在不少社区,居民参保不积极是让社区工作者比较头疼的事。南湖街道劳保所胡所长说,2008年南湖街道居民参保的任务是3200人,但到目前参保人数只有约160人。“那么好的惠民政策,居民参保不积极,我们也挺着急的。”胡所长告诉记者,他们走访了不少小区住户,可是很多居民接过宣传资料后就不再问津,或是表示已经办理商业保险。谈起居民为何对参保不热情,胡所长认为,居民还没有了解南宁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惠。
据记者了解,很多参保居民觉得,居民医疗保险只有在住院以后,才能享受到报销住院医疗费,而平时去门诊看病的话,就只能花20元/年的门诊费用,太不划算。
青秀区七星社区卫生服务站官主任说,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据介绍,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例中有一条关于参保居民门诊大病病种医疗费的结算方法,居民每年不是只能使用20元/年的门诊费用,如果居民患有政策中规定的,如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肝硬化、帕金森氏综合症等15种门诊大病(慢性病)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向南宁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医保中心批准以后,医保中心在居民的医疗卡中划入800元-2500元的医疗费用,而一人一年最多可启动三项慢性病的统筹基金。这样的话,居民就可以像职工统筹医疗一样看病划卡交费。
提醒:就医记住首诊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统筹医疗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实行就医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居民患病后,先在定点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因病情需要转专科或住院治疗的,由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办理转诊手续。
6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青秀区七星社区卫生服务站,该服务站的官主任给了记者一份“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申报程序”,“有了这份申报程序,居民在就医的时候就能更加明白如何正确就诊,就不需要我们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对居民进行一一说明,流程十分清楚。”官主任说。
他表示,首诊制其实可以减轻大医院病人看病紧张的局面,而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经过全科培训,患者就诊大可放心。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卫生服务站医生会办理转诊手续,不会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