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抗震救灾中,承担了国家两级医药储备职能的商业公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纷纷紧急调拨急需医疗物资。图为我国东部地区某大型医药物流中心仓库。
汶川地震救灾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
截至目前,灾区依然急需的药品包括血液制品、皮肤类用药、消毒消炎药、感冒药、骨伤药和肠道疾病类药等,医疗器械则包括B超机、X光机、假肢夹板材料以及纱布脱脂棉等。
承担着国家两级医药储备职能的商业公司在接到相关部门下达的药械调用通知后,尽最大努力紧急调集上述急需品种。由于此次震灾伤员人数众多,所需的品种和数量远远超过了医药储备的计划范围。
而对大部分生产企业来说,他们在四川原本就有订单,地震灾害发生后,分散在各地、承担储备职能的企业纷纷行动起来,大量生产和调集国家储备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种。
灾害当前,是先满足灾区成倍增长的订单需求,还是先满足国家医药储备的调拨需求呢?
医务工作者:
建议调整储备目录
就上述问题,《医药经济报》记者首先采访了参加一线救援的医务工作者,他们建议:“国家医药储备目录需要进行调整,如增加创伤类的急救药械,这些都是震灾中数以万计骨伤患者的必需品。”
原以为要去建“野战医院”的广东医疗队医生孔畅告诉记者,医疗队在5月14日晚最早到达汶川映秀镇。当时,由于道路不通,医疗队携带的大量医疗物资被阻隔在外,平时做惯了手术的医生由于缺少必要的医疗物资(尤其是药械)的帮助,一时做起了伤员的初步护理员和运输员。首批返粤的医生们纷纷表示,如果医疗物资能够及时跟上,会有更多靠近震中地区的伤员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合适的救治。
作为卫生部火线召集的北京医疗队队长,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刘晓光告诉记者:“目前的储备中,抢救类药械还不多。”
据了解,在1999年出台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框架下,国家医药储备由中央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通常情况下,在发生一般性灾情和疫情时,由地方储备负责供应。中央医药储备则主要负责重大及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所需的医药用品储备,侧重于特种药品、专项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直接对国务院负责。
本报记者获悉,上一轮启用国家两级医药储备是在2003年“非典”时期,当时,储备目录内的抗感染药很少,“非典”之后,发改委随即联合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将一批抗感染药物纳入其中。
商业公司:
呼吁出台紧缺品种管理措施
此次抗震救灾中,承担了国家两级医药储备职能的商业公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纷纷紧急调拨了一批又一批急需医疗物资。由于涉及国家机密,抗震救灾调用的医药储备的具体品种和数量未公布。
对于承担储备职能的商业公司而言,储备目录内的品种和数量按要求必须占到总库存量的相当比例。那么,灾区急需但又不在储备目录内的品种如何保证供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