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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童到医院探望新生妹妹时,不慎从妈妈紧贴窗户的病床上坠下7楼死亡。不久前,这起发生在广东深圳某医院的非医疗安全事故引来了业界的关注和思考。
事件
病床贴窗 男童坠亡
不久前的一天,深圳某医院产房内,6岁的东东躺在紧贴窗户的病床上,身边是母亲和出生不久的妹妹。
他一会儿亲亲妹妹的额头,一会儿摸摸妹妹的小脸……但第二天要早起上幼儿园,他依依不舍站起来,准备跟父亲回家。突然,脚下一晃,东东翻出窗户坠下7楼。
东东的父亲蒲某急忙跑到一楼,抱起地上的儿子就跑到医务室,医生说已抢救不了了。
事后,东东的母亲周某反复说,东东身高1.1米,从病床上站起来时,足足高出窗台0.9米。病床挨着窗户,窗户是开着的。临窗病床高度距窗沿高度约20厘米;另外,不仅周某所在病房,爱婴区其他病房窗户大多都是打开的。
“在这样的设施条件下,别说是小孩,就是大人,在病床上一不留神,往后靠的话都有可能掉下去。”东东的父亲蒲某表示,虽然家长有监管责任,但医院的设施、管理有隐患,才最终导致孩子丧命。
不仅如此,蒲某对于医院的态度也十分不满。他说,事故发生后,一家人也没有得到医院一句慰问的话。直到事故发生第二天下午16时多,院方才找到蒲某夫妇,让其请求法律援助,再提出合法的要求。让蒲某不明白的是,为何医院对自己的隐患视而不见。
院方对记者的答复是,事故发生后,医院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到现场调查,医院总值班领导到现场与医务人员做安抚工作,并将书面情况报告当地卫生局及街道总值班,小孩尸体在事发后第二天凌晨3时送往殡仪馆。
针对家属的质疑,院方表示,医院、科室多处贴有提示,比如家属不能带小孩进入病区,避免意外及交叉感染。此外,按消防要求,窗户不能安装防盗网,而病人太多,床铺只能贴近窗户。窗户距地面距离则由建设方设定,医院没有出具意见。
蒲某则表示,当时没有任何人阻止孩子进入病房。
跟踪
责任归属起争议
事故发生10天后,记者联系到东东父亲蒲某,他仍然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中,显得沉默黯然。
蒲某表示,事故发生后,一些媒体进行了,然而处理真相并未像院方对媒体所说的那样关心此事。
蒲某说,事发当晚,医院并未派值班负责人前去看望家属,只有一名院方人员到病房通知家属,坠楼人员无法抢救,要送太平间,再无其他安慰的话。次日上午,院方对此不闻不问;下午,媒体介入后,院方才派了几名工作人员到病房对家属表示,他们认为此事院方没有责任,如果家属有需要,可以找相关人员咨询,然后再找院方交涉。但在随后时间里,家属多次找院方请求按相关法律规定协商,院方冷漠拒绝。
蒲某还说,在医院并没有见到“家属不能带小孩进入病房区”的提示标语,也没人告知或采取措施不准小孩探视,更没有设立相应的防护措施。事故发生第三天,院方才将医院所有临窗床位移到距离窗户约60厘米的位置,同时将窗户固定,不准未成年人进入探视病人等。
事故发生后,院方医务科负责人则表示,小孩是在医院意外坠落死亡,派出所调查也认为是意外死亡案件。作为一起意外事件,医院只是报案。“因为他(东东)是来探视的人,这个意外事件只能交由派出所处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医院很重视这起事件,当时的值班领导还报告给了区卫生局和街道办,并安抚了死者家属。至于有何具体安抚措施,该负责人说,“安抚工作是指心理辅导啊,心理受到这么大的打击,产妇及家属心理上肯定要辅导的,作为医院我们要做这方面的工作。”
对此,蒲某认为,医院所做的只是对产妇的正常护理工作。
对于窗台距离床铺的高度,以及床位紧靠窗户摆放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医院负责人表示,大楼从1998年落成就是这样,在医院设计建造等方面从未有任何规定设定窗户的高度或者病床的摆放。这位负责人强调,该院病人多,人流量大,病床摆不下,只能靠墙摆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