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居民撑起“医疗保障”伞
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城镇居民的热烈欢迎,不少参保的城镇居民从中得到了实惠,缓解了医疗费的紧张问题。
住在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上板塘社区的徐先生,妻子3年前检查患有子宫肌瘤,医生建议其做摘除手术。因为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徐先生的妻子一直没有做手术。得知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徐先生一家在去年10月份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随后,徐先生的妻子走进医院做了手术,住院共花了8800元医疗费,报销了3520元。徐先生的妻子表示,有了居民医疗保险,以后就不会有病不敢看,不敢住院治疗了。
住在市区升平苑的李先生,其儿子阿明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两年多了,花了不少钱治疗。李先生得知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就赶紧给儿子办理了参保手续。当月阿明就住进医院治疗。李先生感慨地说:“我儿子病了两年多,一直想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但商业保险不给参加。现在政府出台了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缴费少,又有保障,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解决了不少问题。否则,孩子看病的钱就都要自己出了。”
18个管理所可办参保手续
为了帮助城镇居民更多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除了在各种媒体加大力度宣传外,还通过实施“小手牵大手”工程,允许中小学生在学校报名参保,从而带动整个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另外还组织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到社区进家庭进行广泛宣传。
住在市区长湖苑的杨晓兰女士,因为经常在外地居住,对我市已开展的居民医疗保险不是很清楚。今年6月份,其在黄冈中学惠州学校读初二的儿子拿回了有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资料,杨女士看了之后,觉得非常好,赶紧填好相关的资料,儿子的参保手续很快就办好了。接着,杨女士和丈夫也到了辖区的社区工作站去填写相关资料,准备参保。杨女士说:“现在住院报销的比例增加了,这对老百姓来说就更好了,每年参保的钱不多,拥有这么多的保障,何乐不为?”
此外,从今年8月1日起,原来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届时参保人可以在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的同时在现场缴费。惠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在市区桥西、桥东、江南、江北、河南岸、龙丰6个管理所增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点,加上原有的12个管理所参保点,当地群众可以在该局18个管理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真正实现了“参保不出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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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可报销药费
参保人员因病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主诊医生填写《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书》,参保人持《住院通知书》到医院住院登记处的社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并预交押金。出院时,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院出院结算处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结清应由个人支付金额,就完成出院结算手续,不用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来源: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