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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之死"走上司法程序 稀有血型人群将受关注
www.yongyao.net  2008-10-31 13:12:1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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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中医院副院长陈跃则表示,RH阴性血不是常规检查项目,医院事先没有做这项检测,也没有准备相应血液。在实行压迫止血有效的情况下,让患者转院,是因为大医院渠道多,办法多,联系血源方便。“医院采取了积极地救治措施,并没有过失。”

据省血液中心人员介绍,9日13时10分,接到齐鲁医院用血电话申请后,他们立即把库存4个单位(800毫升)的冰冻RH阴性O型血紧急解冻,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到四个同样血型的献血者,于14时左右完成采血1400毫升。但是,采集的血液不能马上用于临床。按照《献血法》规定,血液中心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这个检测过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

就在这个过程中,董明霞的亲属要求用没经过检验的采集血液对董明霞实施抢救,但齐鲁医院方面坚持按《献血法》的规定,不同意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患者送来时情况十分危急,医院已经尽了全力挽救病人生命。”齐鲁医院一位负责人表示,医院如果给患者输入未经检测的血液,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于被列为被告,省血液中心则感到有些意外。“未经检测的血液不能从我们这里流出,这是《 献血法》 的规定。 即使医患双方签订了协议也是不允许的,肯定要追究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们在法律范围内没有回旋余地,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没有人违法,却有人死亡。现在,事件各方都表示正在积极地为这场官司做着准备。

呼吁对稀有血型人群多些保护

在董明霞渐渐逝去的生命面前,《献血法》中“确保采血用血安全”的规定,支撑着事件各方坚定地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悲剧的发生不是因为法律程序的冷漠,是一些人不懂法,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13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来到济南,成为董明霞家人的诉讼代理人。而卓小勤正是十年前这部《献血法》的起草人之一。

卓小勤说,除了《献血法》,作为其补充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医院没有利用这些规定积极采取救助措施,眼睁睁地看着董明霞失血而死,表面上看似被法律捆住了手脚,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行为。”卓小勤表示。

然而,当我们抛开对于法律或医疗体制的争执,再度审视董明霞的死亡,会发现只要在手术前能够准确检测出董明霞的血型,就可以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按照济阳县中医院的解释,RH阴性血并非常规检查项目。这一说法记者在省城的部分医院也得到了证实。“不管是法律还是医院,对稀有血型人群保护的缺失,才是害死董明霞的真正原因。”RH阴性AB型血的济南市民李小华坦言,除了对董明霞的同情,她更多的是担心自己是否面临同样的危险。

“如果不是这件事,我还没有认识到稀有血型患者面临的危险如此之大。我一定要在明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针对稀有血型血液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调研,重点调研建立并完善稀有血型的应急救助机制与血型的普查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曲阜红十字医院院长姜健表示,她将在明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修改《献血法》的议案,建议建立完善适用于稀有血型者的应急救助机制,保证稀有血型患者的生命安全。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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