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没有一部政策能像医改方案那样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恰恰是因为这一点,其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了各方的激烈争论。
近日,一位相关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确认称,由16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近期将作调整,由国务院的两位分管副总理直接负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为该小组的一级部门。
“这一消息可能很快会公布。显然,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令国务院满意,医改方案的调整也有了更大的可能性。”该人士透露。
2006年6月成立的医改协调小组,起初由时任发改委主任的马凯,和时任卫生部部长的高强任“双组长”。
医药行业协会建议:
行政部门分离“管、办”职能
本报记者获悉,由全国33家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联署的《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下称《建议》)已上交到医改协调小组。
在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医疗体制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而《建议》直言,征求意见稿“落实关于‘管办分开’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路线不清晰、制度设计不合理”。
《建议》还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办医院”彻底转向监管医院,转向规划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监督医院,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周玉兰说:“目前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既是医疗机构的出资方和管理者,又承担着监督医疗机构的责任。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
《建议》的主笔,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磊说:“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存在很多争议之处,最令人失望的就是没有明确长短期的规划目标。医疗体制改革作为医改的重要基础,必须首先得到理顺,而且完全有能力在目前的情况下得到解决。”
他认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应该是监督医疗机构,把规范后者的医德建设、制定医疗技术标准及用药标准等作为主要工作。而对于医疗机构的出资和管理,应该由一个脱离卫生行政部门、独立的医疗资产管理部门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刚性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