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毒理试验要求
根据药物的类别不同,对安全性的试验内容要求不同。
1.创新药
创新药的毒性研究遵循化学药毒理研究的一般要求需进行急性毒性、长期毒性、安全性药理、生殖毒性、致突变试验、致癌试验等。试验动物、试验周期等要求同新化学药的毒性试验要求。根据吸入制剂的特性,需进行动物吸入毒性评价。
2.仿制药(化药注册分类6,注册分类3亦类似)
对于仿制品种,若药学方面与被仿产品对比研究显示二者的一致性,一般可要求一种动物的短期吸入给药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并进行局部毒性的观察。若药学研究不能判断仿制与被仿制品的一致性,需进行两种动物的短期吸入给药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并进行局部毒性的观察。
3.改剂型药
对于肺部吸入制剂改剂型,不同剂型制剂可能影响药物的空气动力学和药物进入肺部的粒径大小,从而影响药物吸入靶器官肺部的浓度,对安全性的影响不同。此类制剂一般需进行两种动物的短期吸入毒性的重复给药的毒性研究,并进行局部毒性的观察。
4.改抛射剂
对于肺部吸入制剂变更抛射剂的品种,不同抛射剂可能影响药物的空气动力学和药物进入肺部的粒径大小,从而影响药物吸入靶器官肺部的浓度,对安全性的影响不同,此类制剂一般需进行两种动物的短期吸入毒性的重复给药的毒性研究,并进行局部毒性的观察。若为新抛射剂的应用,抛射剂按照新辅料的要求,与制剂进行全面的吸入给药的毒理研究。
四、说明
吸入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受药物空气动力学、粒度、抛射剂、装置等多因素影响,而仿制上市制剂、剂型改变、变更抛射剂均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和药物在肺部的沉积,所以应关注制剂的安全性。因为这类制剂已有上市制剂安全性的一些参考,结合我国现状、FDA、EMEA对相关药物的通常研究方法,可考虑对吸入制剂进行桥接的毒性研究试验。
虽然国内目前还未开展药物吸入毒性试验的研究,现有的实验室也没有开展相应试验的条件,但鉴于吸入制剂的特殊性,药物的活性强,直接作用于肺部并有全身吸收,因此肺部、全身安全性的吸入毒性评价显得十分有价值,很难用其他途径的安全性试验替代吸入制剂的安全性评价。因此建议毒理评价的相关实验室进行吸入制剂评价的探讨。
以上为目前的基本认识,供大家参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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