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待遇全覆盖”将为产妇减轻经济负担
经东莞市政府同意,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缴费不变的前提下,银卡、农医保卡年最高支付额提至10万元,金卡最高支付额提至15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的。
“生育医疗待遇全覆盖”是此次医保调整的一大亮点。女性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剖腹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银卡、农医保卡待遇标准提高1.5倍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550多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530多万持银卡或农医保卡,他们是这次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幅度最大的。
银卡和农医保卡目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4万元/人·年,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到10万元/人·年。其中,连续参保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连续参保满2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提高部分(超过5万元、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75%)。
金卡待遇标准提高近1倍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俗称“金卡”,全市 “金卡” 持有者20多万。目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8万元/人·年,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到15万元/人·年。其中,连续参保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连续参保满2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提高部分(超过10万元、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8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90%)。
特定门诊医保待遇提高
这次调整也提高了特定门诊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和支付比例。
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的提高:根据病种不同,原限额为3000元/年的调整为4000元/年;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元/年;20000元/年的调整为25000元/年;4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0元/年;
支付比例的提高:基本医疗费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由65%调整为80%)。
生育医疗待遇覆盖全市
女性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剖腹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没有限定产妇的分娩地点,产妇甚至可以在东莞外的正规医疗机构分娩。但由于现在还没实现全国社保电脑联网,如果产妇在东莞外的医院分娩,就不能现场结算医保费用,而且需要向社保局提供分娩材料,给产妇及其家人带来不便。所以提倡产妇在东莞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分娩,因为可以现场结算医保费用。
据市社保局测算,实施新标准后,明年的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比今年增多4.3亿元。社保局局长梁冰说,我市从今年7月1日实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参保人数从原来的300多万人增加到550多万人,基金总量大大增加,明年增加的支出“承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