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取消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现状透视——
“回扣游戏”致药价虚高
新医改探索将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逐步实现医院“医药分家”的改革思路,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做法,彻底破解医院药价虚高引发的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医院的总收入大致包括三部分:药品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其中药品收入分为门诊药品收入和住院药品收入。目前,我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门诊药品和住院药品全部为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医院在售药时可以有15%的加成,正常情况下,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利润基本都来自这15%的加成。但是,陕西省2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采购招标时,面对省内24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激烈竞争,利益冲突下的“回扣游戏”在所难免,错位的“以药养医”现象成为各大医院公开的秘密。
西安一位从事医药物流20多年的行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其实,每一种药品的出厂价都不是很高,可是经过药品批发商(中间商)之手走进医院,再卖到患者手里,其价格就会翻高好几倍。这位行内人士说,目前,药品批发商在厂家基础上平均加价3%左右销售,正常情况下,医院则在批发价基础上加价15%。依据此,有人算了一笔账:一支出厂价不足10元的“头孢脒诺”和“头孢吡肟”,药品批发商在药品厂价基础上一般平均加成3%左右,该药每支批发到医院的价格应该是10.3元左右,医院加成15%后,该药卖到患者手里的价格应是11.845元左右,可实际上此药在医院的最终定价却是每支35元左右,依次推断,该药的价格加成之高令人咋舌。
知情人士同时透露:由于药品从医药中间商到医院的流通过程中,必然要经手医院采购、药剂主任、库管等多个环节,必然的“回扣游戏”往往使进医院的药品价格节节走高。大凡“羊毛出在羊身上”,额外付出大笔“公关费”的批发商,自然会因此抬高批发价,再加上一些医院随意抬高加成的做法,致使医院的药品零售价因此水涨船高。而最终为此埋单的不是中间商也不是医院,而是所有被动消费药品的消费者。当然,医院在其中也获利不少,否则,陕西许多医院30%的年增长率从何而来!
据了解,目前,除去一些性质特别的专科医院,我省多数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40-60%左右。
医改思路——
门诊病人拿处方到零售药店买药
从各家媒体日前透露出来的信息看,新医改方案是希望通过药品经营、定价模式的改革,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其基本的出发点还是从“以药养医”开刀,实施医药分开。
其实,这种“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是国际普遍做法。
陕西省中医药学会的医药专家指出,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调整。其中,“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有了更新表述。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这一思路被解读为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条、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措施。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另外,卫生部近日表示,在公立医院的改革中将推进医药收入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形成的收入减少或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适当提高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
针对此,西安西郊汉城路一位从事医药经销多年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医院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店”后,药品价格必然有非常大的下降空间。尤其是一些新临床药品的价格,不再出现令人意外的虚高。现阶段,由于“医药居间人”用20%左右的高额“处方”提成,控制了医院60%以上的新临床药品,致使该类药品的价格虚高严重。另外,其他类药品的价格也因为花样众多的“回扣游戏”,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医药分家后,强加在患者头上的相当一部分费用便因此消失,今后,医药消费者有望得到更多降价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