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医改意见》、《医改方案》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的讲话精神,吃透精神、把握政策、明确目标,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上来。
二是紧扣工作重点,进一步理清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目标和要求,就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安全可靠的农村药品监督网、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地州市两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强化对基本药物和重点品种的质量抽验、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讨论,及早统筹安排相关工作,摸清底数、掌握现状、找准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提出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信息。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与质量安全。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工作。依法规、按程序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和配送的监管,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基本药物的供应质量。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