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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清洗胃肠道抢救口服毒物严重中毒的研究进展
www.yongyao.net  2009-8-14 9:59:44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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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口服毒物严重中毒长期以来主要通过内科方法进行抢救, 死亡率高, 近年来采用外科方法剖腹清除胃肠道毒物抢救取得良好效果。本文主要对剖腹清洗胃肠道治疗口服毒物严重中毒的手术指征和禁忌证、手术时机、剖腹洗胃液的选择、术后并发症及对策等的最新研究进展进行综述。

口服毒物中毒在临床急性中毒发病率中居首位, 对急性中毒抢救的临床应用性研究和有针对性治疗方案的研究已成当务之急。口服毒物中毒的时间越长,吸收毒物越多,抢救越难以奏效,因此需要尽快控制毒物的继续吸收, 解除毒物对机体的影响。减少中毒后并发症和降低中毒死亡率是抢救的关键, 剖腹进行胃肠道清洗可迅速而直接地清除胃及肠道内的毒物, 直接阻止毒物在胃肠道内的继续吸收, 为重症中毒患者的救治创造有利条件。

1 剖腹洗胃术的应用背景及现实意义

多年来, 经口服毒物中毒的处理以催吐、洗胃、导泻及应用拮抗、解毒药物等措施为主, 但往往发现重度中毒患者病情容易反复, 甚至抢救根本无效, 导致患者短期内迅速死亡。20 世纪80 年代初,很多急诊科医师意识到, 部分重度中毒患者因为口服毒物量大、服后就诊时间长及口服前后饱餐等原因, 造成传统洗胃效果差。且由于部分毒物已进入肠道, 传统洗胃无法清除, 不能控制中毒症状, 致使患者死亡。因此, 如何彻底清除胃肠毒物, 阻止毒物的继续吸收, 成为挽救重度中毒患者的重要因素。临床实践证实剖腹洗胃能明显提高抢救成功率, 降低死亡率, 加快临床康复, 减少中毒后遗症, 对临床抢救严重中毒病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 剖腹洗胃术适用指征及禁忌证

适用于: 1) 喉头水肿或痉挛导致插胃管困难及胃内容物黏稠、量多, 使常规灌洗法难以进行或灌洗不彻底者; 2) 饱餐前后服毒或毒物呈块状无法从胃管洗出的危重患者[1] ; 3) 口服药物量多, 常规洗胃不能迅速清除毒物或伴有急性胃扩张者; 4) 距服毒时间2~4 h, 考虑毒物已进入肠道者[2] ; 5) 深昏迷需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或因插管引起心跳骤停者; 6)口服腐蚀性的毒物, 产生灼蚀性溃疡穿孔及催吐洗胃有禁忌证者[3] ; 7) 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或胃穿孔以及患有食管静脉曲张者[4] ; 8) 所服毒物不溶于水并且吸附于胃黏膜上不易洗出者, 特别适用于无特异法解毒药物者。禁忌证: 1) 经抢救无法恢复自主呼吸者; 2) 反复心脏停搏无法恢复正常者; 3) 已发生严重肝肾衰竭者。

3 剖腹洗胃的时机及选择

剖腹洗胃时间越早越好。虽然洗胃的最佳时间是服毒后6 h 内[5] , 但6h 后仍有部分毒物储留在胃皱襞内。有下列情况者, 不论服毒时间长短均应立即剖腹洗胃: 1) 毒物量多、在胃内排空时间延缓[6] ;2) 毒物吸收后可再分泌[7] ; 3) 所服毒物呈颗粒形态,容易嵌入胃黏膜的皱襞中[8]。重度中毒患者, 尤其当肺水肿明显, 同时合并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时,应先进行内科抢救, 必要时进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 待病情稍缓解时再抓紧时机立即进行剖腹洗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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