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近期,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检查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批准文号杂乱无章;二是包装和名称模仿药品;三是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四是多种形式虚假宣传;五是销售价格虚高牟取暴利。
为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虚假宣传、冒充药品的产品,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同区域、同柜台摆放,必须在非药品区张贴警示提示语,否则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的非药品的健康类产品,必须做到索票索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否则按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予以严厉查处。
日前,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5种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予以公告,要求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所公告品种,否则按销售假药论处。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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