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作为全国医药价格改革唯一试点省份,广东省日前表示,该省将率先在全国出台新的药品价格管理规范—实施“三控”管理模式,严厉控制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
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在全国率先出台药品价格管理新规,对政府控价的药品由主要针对零售价的“一控”变成更加严厉的“三控”,即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三控”管理模式将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进行科学监管,将鼓励企业生产廉价药,抑制高价药,并引导医疗机构减少高价药品的使用,使百姓受惠。
控制最高零售价
即将出台的新规定,将按通用名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不同厂家生产的同通用名同剂型规格药品的价格,必须严格控制在最高零售价以内。
控制实际供货价
新规要求,凡到广东市场销售的政府定价药品,在上市销售前,由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供货价,供货价不得超出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控制流通差价率
按照规定,每瓶价格在500元人民币以下的药,批发环节累计加价不得超过8%-33%,零售环节加价不得超过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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