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机体各系统、器官的功能尚未发育完善,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与成人有很大差别。在此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用药时应特别注意正确解读药品说明书。
1.重点关注“儿童用药”项
2006年国家颁布的有关药品说明书的新规定要求,除中药、天然药物外,其他所有药品说明书必须在“儿童用药”项中有儿童使用该药的相关影响或注意事项等情况,如:(1)愈酚待因口服液(联邦小儿止咳露),2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2)洛美沙星注射液,18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3)氨酚比林注射液,1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禁用;(4)克林霉素磷酸酯,小儿应用时要注意观察重要器官的功能,新生儿禁用,小于4岁儿童慎用。
2.仔细阅读“用法用量”,同时注意看清楚规格
一般说明书中都详尽标注了该药的具体用法、用量和疗程。若为特制的儿童药品,还会列出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具体用法和用量,比如注意年龄是“月”还是“岁”,有的则标注不同年龄段的公斤(体重)用量。特别还要注意看清楚是“每日”还是“每次”的用量。在用量明了之后,一定注意看清楚规格,如区分克(g)、毫克(mg)、毫升(ml)等等。
3.正确理解“ 禁忌”、“慎用”和“禁用”
“ 禁忌”所列出的内容就是不能使用这种药物的情况,如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的“禁忌”是:(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病患者。
“慎用”提醒使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使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医生联系,及时处理;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
“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就是禁止使用。比如环丙沙星等多种氟喹诺酮类药物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应禁用。
另外,用药时一定要认准通用名(或化学名) ,特别是OTC药物(非处方药物),家长购药和给孩子服药更要认准说明书写明的“适应证”,避免重复用药或用错药。还应看清楚贮藏方法和有效期(保质期、失效期),千万别觉得浪费可惜而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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