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潜规则须从体制入手
事实上,医疗器械行业的高回扣是业内存在多年的“潜规则”。根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医疗器械产品的平均回扣比例,大约为销售价格的15%至40%。而总价昂贵的大型医疗设备回扣费用更惊人。
本月初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本省(区、市)医疗机构2年内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努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李杰表示,这一轮的打击贿赂政策,主管部门终于动了真格,一直以来,卫生部门都在针对医院收受回扣进行自纠自查,但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政策出来。以往的收贿受贿事件,基本上只会象征性地惩治相关当事人,不会对生产企业产生影响。“’一旦被查出有商业行贿行为,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这样的政策,还是足以让企业人人自危的。”
近年跨国公司部分在华贿赂案
2003至2007年间,西门子在华涉及商业贿赂的部门包括西门子交通、西门子输变电、西门子医疗,行贿资金达6000多万美金。其中医疗集团涉及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向5家中国医院行贿,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而GE医疗器械也在郝和平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戴姆勒曾在1998年至2008年内,向中国官员和企业主管行贿417.4万欧元。为此,2010年3月22日美国司法部将德国戴姆勒集团、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有限公司、戴姆勒俄罗斯公司以及戴姆勒在德国的出口贸易金融公司告上法庭。
2004年4月6日,朗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指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
2005年3月,原罗氏诊断大中国区总裁王文雄因受贿223万元人民币,在上海被判刑8年。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德普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的利润。
雅芳在开始于2008年的内部贿赂调查中,将4名高管停职,其中包括3名中国区高管。其过错包括为与雅芳业务相关的中国政府官员出钱,赴境外旅游。
2009年7月,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前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名在华员工,因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被刑事拘留。随后,4人又被查出从中国多家钢铁企业手中收受贿赂,并在2010年3月底的一审中分别被判处7到14年的有期徒刑。
- 2010.05.28
- 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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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