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发出维权提示,提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劳动有享受高温津贴等权利,如果发生严重中暑,可按工伤处理。
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介绍,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建筑工人向单位索要高温津贴的纠纷,法院判公司应向起诉的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陈法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高温津贴,而且应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如果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发生中暑,引发职业病或心脏病猝死等造成劳动者伤亡的,需要在送诊的同时由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并经过工伤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后,才能确定受伤或死亡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中暑是否算工伤,一般注重“结果”,如果严重中暑被认定属于职业病范畴,属于工伤。如果休息一下就好转了,则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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