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角色
对于中药国际化的践行者而言,“欧盟草药药品法”显然是不可绕过的话题。于2004年3月31日颁布的针对传统草药注册的法规“2004/24/EC指令”(即欧盟草药药品法)规定,对于目前已经在欧盟市场上以“膳食补充剂”身份销售的草药产品,允许再销售7年。7年后,如果达不到法案注册要求,一些中药产品在欧盟市场有可能黯然离场。因此,过渡期内,企业必须按法案的要求,完成草药的药品注册。而最后期限2011年正在逼近,目前尚无中国企业通过。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药现代化不仅仅是产品的现代化,因此,中药进入欧盟市场不能单打独斗,要通过开展文化交流和对外教育,让中医药文化以及相关理念在欧盟各国扎根,并开花结果,只有这样,才能从其内部攻破“技术壁垒”,让欧盟市场真正对中药敞开大门。不过,这将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这也意味着相关政府部门与协会在其中必须发挥重要作用。
而在最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中药国际化座谈会上,有关企业交流了在国外进行中药品种注册的经验和体会,从不同方面分析了中药国际化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大家普遍认为,中药国际化必须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系统工程来研究。同时,中药研究的层次和标准必须进一步提升,要了解国外药品研发和注册的政策、标准与流程。另外,大家呼吁有关企业必须组织起来,建立技术协作联盟,分享走向国际的经验,要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路子。而目前需要政府层面发力的是:通过重点品种国际注册的示范带动,影响和引导药品国际注册的政策和标准;编制指南,培训人员,承担注册技术服务,逐步形成中医药海外注册专业化团队。投资基金对中医药产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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