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用药与健康 > 用药常识 > 药物副作用 > 正文
环孢素的不良反应
www.yongyao.net  2010-7-10 23:11:25  来源:大众医药网  责任编辑:candyxie
分享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0年6月8日发布了新一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企业和公众,注意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存在着潜在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更换使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产品。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在使用环孢素过程中,应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要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我国上市的环孢素商品名包括山地明、新山地明、田可、赛斯平、新赛斯平等。自2004年至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环孢素相关病例报告556例,其中严重病例占18.2%。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胆红素血症、牙龈增生、恶心、呕吐、肾功能异常、多毛、皮疹、高血糖、高血压、头晕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