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的副作用及其治疗抗菌药物应用后的副作用有毒性反应、过敏反应、二重感染等。
(一)毒性反应 是抗菌药物应用过程中最为常见的反应,主要表现在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和局部等方面:
1.神经系统 抗菌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表现为多方面,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损害,有神经症状、亦有精神病样发作。
对中枢神经的影响:青霉素类全身应用时如剂量过大、浓度过高或注射速度过快时,药物对大脑皮层可产生直接刺激而引起癫痫样发作、甚至死亡。鞘内注射任何抗菌药物均可引起一些反应如头痛、背和下肢痛、颈项强直、发热等反应,严重者甚至发生抽搐和昏迷。如注入剂量为常用量,此类反应一般可于1至数小时内消失,如剂量过大则可发生下肢软弱、尿潴留、大小便失禁和惊厥等较严重反应。
第八对脑神经损害:是氨基糖重要副作用之一,各种氯基糖甙类抗生素均可能引起耳蜗或前庭损害或二者兼而有之。前庭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平衡失调、眩晕、恶心、呕吐及眼球震颤等,常有暂时性;而听力减退后则尚缺少有效措施助其恢复。对老年及小儿患者、肾功能不全以及属高敏体质者,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应慎用。有条件时宜进行电测听及前庭功能监测。
对周围神经的影响:多粘菌素类及基糖甙类注射后可引起口唇及手足麻木,严重者伴发头晕、舌颤等。氯霉素长期口服或滴眼可引起视神经炎,可同时伴有多发性神经炎、口服大剂量B族维生素可使症状减轻。
神经—肌肉接头阻滞:氨基糖甙类、多粘菌素类等胸腹腔内放入较大剂量、或大剂量静注,可发生呼吸抑制和四肢软弱无力,严重者可因呼吸肌麻痹而致呼吸骤停,老年、重症肌无力、肾功能不全以及同时应用乙醚等麻醉剂者尤易发生。应用新斯的明(肌注或静注0.25-1.0mg)对氨基糖甙类引致者可望有效。
精神症状:青霉素G、氯霉素、链霉素等偶可引起精神症状,表现为短暂的精神失常、濒危感、幼视、幼听、忧郁、狂躁、猜疑、失眠、夸大或癔病样发作等。磺胺药偶亦可臻精神失常。一般不经任何治疗即可于短期内恢复正常。
其它:氨基糖甙类静滴或肌注后尚有发生肌痉挛,累及面、咀嚼肌、胸腹肌、指趾等,经予以氢化可地松、钙剂、苯巴毕妥等治疗后缓解。含氟喹诺酮类可引起头晕、头痛、忧郁等。
2.造血系统 氯霉素对造血系统的毒性最为常见,可引起红细胞生成抑制所致的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及溶血性贫血兼有毒性作用及过敏因素。当氯霉素的血浓度>35μg/ml时即可使红细胞生成抑制;氯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亦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大剂量青霉素类应用时偶可致凝血机制异常;头孢羟唑、头孢哌酮及羟羧氧酰胺菌素等引起血反应已屡见报道。利福定偶可引起严重骨髓抑制。
采用以上药物,特别是氯霉素时宜定期作血常规检查,产按需要查网织红细胞、骨髓涂片、血肖铁和饱和铁等,有比较显著的异常(白细胞自正常减至3~4×109/L、血小板减少40%以上等)时应及时停药。
3.肾脏药物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或药物与水分一起被重吸收,故肾小管细胞内药物浓度远较其他器官者高;肾脏本身血管丰富,因此药物含量高。抗菌药物中,氨基糖甙类、头孢噻啶、多粘菌素类、万古霉素及两性霉素B等均对肾脏有一定毒性,主要表现为肾小管退行性变、以近曲小管受损较著,可引起坏死,钾的排出量显著增多;肾小球滤过率每有减少。
磺胺药中溶解度较低者如SD、SMZ等应用后有时可引起结晶尿和血尿,应用较大量SD、SMZ时宜同服等量碳酸氢钠。氨基糖甙类与肾组织有特殊的亲和力,肾皮质浓度远远高于血浓度(10~50倍)、肾毒性与药物积聚量成正比。庆大霉素等应用较滥,发生肾毒反应的机会也较多,与头孢噻啶等(第一人代头孢菌素)合用时更易发生。利福平偶有引起血尿的报告。
肾损害大多可逆,停药后可望迅速恢复。
4.肝脏抗菌药物可通过对肝脏的直接毒性作用或过敏反应而造成肝损害,或二者兼而有之。病变可呈胆汁淤积性或细胞变性、坏死。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肝肿大、黄疸、肝功能异常如血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四环素静脉注射量较大或长期口服可引起肝细胞脂肪变性,在孕妇、长期口服避孕药、肝功能原有减退及血浆蛋白低下者中尤易发生。红霉素酯化物可引起胆汁淤积性黄疸。氯霉素在肝内经葡萄醛酸结合而解毒,肝功能不全时,氯霉素解毒减少,可在体内积蓄而影响造血功能。利福平可与胆红素竞争结合部位,使游离胆红素增多而导致高胆红素血症。严重肝病时林可霉素与氯林可霉素的排泄减慢,在体内蓄积而使碱性磷酸酶和谷丙转氨酶增高。其他如半合成青霉素及头孢菌素偶可引起一过性转氨酶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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