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质量与效率,进而提升广大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药科大学的支持下,7月27日~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首届“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会”。年会以“今日的教育,为了明日的公众健康”为主题,研讨了我国执业药师管理领域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与解决途径,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方向。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其执业药师管理部门有关领导、来自全国各地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代表、部分高等药学教育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家等近百人出席了年会。
保障用药安全的关键一环
“未来10年被称为药品零售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医药产业预计复合增长率达到22%,医药工业总产值将从2010年的10048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73813亿元,药品市场未来10年复合年增长率达20%,201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0188亿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刘小平处长在介绍我国药品零售业发展时信心满满。他强调,OTC的发展前景将助推药品零售业的快速发展。据中国非处方药协会调查,中国居民对OTC的认知率从2003年的32%快速上升到2008年的75%;2009年中国居民平均每年去药店购买OTC的次数为5.67次。有关统计表明,2009年我国OTC销售额为86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OTC市场,而到2020年我国的OTC销售额将达到1200亿美元。
药品零售业的迅猛发展,对其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药品零售业发展中依然存在的关键要害性问题——如何控制并提升药品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从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外,更要从根本上提升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刘小平认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直接面对公众,在这个领域不论出现药品还是药学服务质量事故,都会形成药品安全风险,会直接危及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在药品零售、使用领域,必须通过控制药品和药学服务过程的质量,特别是通过控制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来控制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而这种控制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方法,就是推行执业药师制度。执业药师是药品零售业发展中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政策明确提出:“要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要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执业药师是药品零售业发展中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培育合格的“七星药师”
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执业药师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在内的执业药师管理体系,执业药师队伍已达17.4万余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司副巡视员廖沈涵认为,尽管我国的执业药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药学联合会提出的“七星药师”标准还相差甚远。所谓“七星药师”,就是提倡执业药师应该具备承担健康的看护者(Caregiver)、决策的制定者(Decisionmaker)、交流者(Communicator)、领导者(Leader)、管理者(Manager)、终身学习者(Life-longlearner)、教学者(Teacher)的素质和能力。《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已将“七星药师”的标准列入其中,期望借此推动执业药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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